2019年6月28日 星期五

[心路] 分享的謬誤

HI,大家這週過的好嗎?繼上週「分享的種類」後,本週要延續上一週的觀察-「分享的謬誤」來探討所謂的分享,是不是就一定要跟別人共有?一起往下激盪思考的火花吧!

一、不借的心理狀態
因為玩具分享日的原故,孩子們很遵守老師訂下的規則,對於「帶來的玩具就是要拿來分享」深信不移,但其實這句話並不能適用每一個場合。有一件事情永遠凌駕在分享之上,那就是「意願」。意願表示自己的選擇與主張。如果自身同意,那分享明顯不過,不在我們討論的範籌。這篇文章的重點在於「不借」的心理狀態。

1 交情程度
要不要把東西借出去,有時候看的是交情。也就是平常你跟對方聯結的深淺來決定借物的難易。大人的世界裡,把「交情」擺在不同的場合,就會變成一種情面,一種手段,一種談判。孩子並不是一開始就變的這麼世儈,但隨著經驗的累積,同意與拒絕的交錯,孩子借物的意願,會因人而異。

2 物權執念
執念表示在意的強度。越在意的東西,是難以分享的。實體的例如汽車。抽象的有如愛情。然而每個人在不同的物件上所下的在乎亦不相同。以我來說,我有一個怪癖,我喜歡買書,但我不借書。很多人覺得,不過就一本書嘛,才幾百塊,有什麼好不借的。是呀,有什麼好不借的,但我就是不借!(註1)發現盲點了嗎?很多的時候,我們會習慣用自己的觀點來抹殺別人的觀感。舉個場景,小華只有一台戰鬥機,當阿明來找小華玩時,只要小華不借,阿公立馬跳出來說:「小氣鬼,不過是一個玩具,有什麼好不借的。」這就是阿公用自己的威權迫使小華服從,即使稱臣,這個同意裡面有「怨」。因為我們永遠不可能完全同理他人,所以真的要避免用自己的價值觀去解釋別人的行為。

3 曬優越感-炫耀 ≠ 分享 

吊人胃口的成份,其實是一種惡趣味。我們的社會普遍宣導人際關係的重要,在建立關係的一塊,常常有意無意植入「分享才有好人緣」這樣的催眠。然而現實層面,有很多是假分享真炫耀。

以孩子為例,玩具分享日即是讓孩子自由選擇要帶哪些玩具去學校,通常會得到簡略的行為模式,如下:

1 我不想帶,因為這個沒人玩
2 我不想帶,這個會被弄壞
3 我想帶,因為這個很酷
4 我想帶,就算被弄壞也不會難過

這邊要討論的是「我想帶,這個很酷」。
「我想帶,這個很酷!」,帶去學校後,分「借與不借」。
借:表示想跟同儕一起玩,有同理心在裡面,覺得它好玩,別人可能也會喜歡吧?!含有期待建立關係的誠意。

不借:帶了而不借,我命名這個行為叫「炫耀」。簡單來說,就是「愛現」。這類行為通常很容易樂極生悲。悲有兩種面向,一種可能是玩具的破壞,另一種就是人際關係的疏遠。

有句話叫「財不露白」,類推在孩子的行為上也是說得通的。先看個故事,從前有個女孩叫小花,她很喜歡芭比,有一天小花帶了芭比去學校,同學看了好想摸,說道:小花,你可以借我芭比嗎?想當然,這麼寶貝的娃娃,小花哪捨得放,一口拒絕了。放學了,小花發現芭比好像被動過,怒不可遏。


這個故事你可以說,小花已經表明不借,去碰的同學就是不對。道理上沒有錯,但人性上理虧。當小花拿出芭比,曬起優越的主權,就要預期可能會有「遺失與破壞」的心理準備。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通常我會先確認孩子帶玩具的意圖,解釋1-4發生的可能性,最後由孩子自己做決定。即使玩具被破壞了,也要概括承受,這種經驗及其寶貴。特殊兒的自我非常強烈,比起說道理,還不如自行體驗後果,從中學習。


二、玩具的策略
成人的生活,有時候煙酒是一種拉近人與人距離的媒界,如果縮小比例回到孩童的時空,玩具就是建立關係的門票了。看了上述那麼多不借的人性探討,那到底分享要帶什麼才是適合?



帶玩具是一種很直觀的決定,就像衝動購物,不會考慮太多。然而沒有經過思考的魯莽,有時候結果會令人難過。小犬有衝動的特質,為了增加他做決定的長度,在玩具分享日的前一天,我會刻意花時間跟他討論,想帶什麼去學校?不想帶什麼去學校?為什麼要選這一個?為什麼不選那一個?諸如此類的反覆,雖然過程漫長,但可以讓孩子梳理行為產生的原因。





上圖就是我跟孩子討論的一個過程。
玩具橫陳,孩子有時候沒有辦法做出一個選擇,所以分類是一個很有效率的快篩。每一個決定都有一個原因支撐,在討論的當下一定要讓孩子去理解這個決定的成因是自己心裡的某部份最真實的聲音。

而這張策略表其實很簡略,事實上還可以再繼續延伸更多思考點,像是:帶幾個數量去分享?而這個數量的決定是怎麼來的?只要你願意把支線拓展,問題就會一個又一個的跑出來,透過不斷的自我對話,就有機會更瞭解深層的自己!

三、閒話家常

坦白說,每次和孩子討論很花時間,常常要坐在地板上耗掉1-2個小時,過程中我常常靈魂出竅,但是即使如此,我還是堅持下來了!我為自己感到驕傲,沒有因為孩子的不耐煩去放棄探尋自己的可能性。

這類文章很硬,我也知道沒有什麼人看,但還是很雞婆的寫。市面寫「分享」的文章很多,也不差我這一篇,但我仍希冀,如果你有看見,能多一點勇敢去告訴身邊的人,不要再給孩子貼標籤,不要再盲目的要孩子去符合大人的期待。讓孩子多點為自己發聲的權利。讓孩子可以去做自己!

以上為本週的分享,文長卻句句肺腑,謝謝你花時間閱讀我的思考!


註1:關於我喜歡買書卻不喜歡借書的故事。
我認為支持自己喜歡的作者,最大的誠意就是用新台幣下架,只有這樣,作家才得已生存。如果書都不賣了,那再好的文筆也看不到了。




分享的思考脈絡:



2 則留言:

  1. 謝謝媽咪,很喜歡看~

    回覆刪除
    回覆
    1. 謝謝你留言替我打氣!!謝謝你!(握手)
      只要你還願意看,我會把後續所有分享的思考寫完,一起激盪思考的火花吧!(手指青天)

      刪除

回答有時候並不是一種義務...